獲釋羈留人士慶自由 宵禁腳鐐監管難適應

一名新獲釋的無國籍難民正在慢慢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但由於他需佩戴電子追蹤腳鐐和受制於宵禁,他感到無法完全適應。

Electronic ankle bracelet on top of a black sock and brown shoe

所有新獲釋的移民羈留人士每天必須 24 小時佩戴電子追蹤腳鐐,以及晚上 10 時至翌日早上 6 時都留在家中。 Source: Getty / picture alliance/dpa/ via Getty Images

要點
  • 一名三十餘歲的男子在移民羈留中心被拘留近十年後獲釋。
  • 最近幾周已有超過 140 人獲釋到社區生活。
  • 兩名獲釋羈留人士就這些限制條件,分別在最高法院提出挑戰。
在最高法院裁定政府無限期拘留移民屬不合法後,最近幾周已有 140 多人獲釋到社區生活。

這名三十餘歲的無國籍男子,沒有透露身份,他說在適應新環境的過程中,外面的生活極其快速和混亂。

「移民羈留中心是一個墓地,而我住在我的墳墓裡。」
卡里爾向澳聯社AAP表示:「望著大海、樹木、雲朵,外出散步,在餐廳吃晚飯,讓我再次感受到自己是個人。」

「我覺得我的靈魂回來了,因為移民羈留中心是一個墓地,而我住在我的墳墓裡。」

但執政工黨和在野兩黨聯盟政界人士的言論,使他感到不安,人權組織和專家稱這些言論為極度危險和具懲罰性。
「他們把每個人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無論你是殺人犯、強姦犯還是罪名較輕的人。」

卡里爾來自中東,他的犯罪記錄包括擾亂秩序和多次交通違規。

基於這些指控,他被取消了人道主義簽證,被判入獄數年,然後被轉送到墨爾本、珀斯和聖誕島等多個移民羈留中心。

他展示了一段由其他羈留人士拍的影片,片中他因一次事件被保安守衛箍住他的頭,並將他推倒在地上。他以此作為他受虐的一個例子。

他還講述一些被拘留的朋友,因他們的個案沒有希望能解決而影響精神健康,出現自殘和自殺的行為。
最高法院宣佈裁決後,數十名尋求庇護人士從移民羈留中心獲釋

「我已經被監禁了好幾年,其中五年只是等待被驅逐出境......現在我一直在腳下戴著電子追蹤腳鐐,這令我感到很尷尬。」

最高法院具有重大意義的裁決,促使聯邦政府釋放了不同簽證狀態的被羈留人士。

政府撥款 2.55 億元用於執行嚴格的簽證條件,並要求所有新釋放的羈留移民人士,每天 24 小時佩戴電子追蹤腳鐐,並於晚上 10 時至翌日早上 6 時期間留在家中。
由於來自在野兩黨聯盟的壓力越來越大,聯邦內政部長歐妮爾(Clare O'Neil)誓言要在今年國會休會前,迅速敲定「最嚴厲的預防性拘留制度」。

卡里爾已獲得過橋 R簽證(等待驅逐),這意味著如果有安全的國家接受他,他可以隨時被驅逐出境。

「我感覺我的手被綁住了,我被控制。他們釋放了我們,但不相信我們能夠繼續生活並融入社區。」
針對這些限制條件在最高法院有兩項挑戰:一項是由一名阿富汗哈扎拉族難民提出,另一項是由一名化名S151的中國難民提出。

兩人都在尋求法庭頒佈,他們的過橋簽證條件包括的宵禁令和電子追蹤腳鐐屬於懲罰。
法律專家和難民權益倡議者認為,政府的行為已構成行政越權。

因為與大多數刑滿釋放到社區而不受任何限制的澳洲公民相比,這些措施對非公民正進行懲罰。

卡里爾說:「我仍然感到受批評和歧視。」

「他們釋放了我,但仍然掐著我的喉嚨,因為他們不相信我已洗心革面,也不相信我已經從錯誤中汲取了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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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0 November 2023 3:39pm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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