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腳鐐監管獲釋羈留人士 一中國難民提法律挑戰

早前最高法院裁定對沒持簽證人士作無限期移民拘留屬違法,政府急推新法應對,限制獲釋者的行動,但一名中國難民的代表律師對新法例提出挑戰。

The High Court of Australia in Canberra

一中國難民就最近的新例提法律挑戰。 Source: AAP

一名化名S151的中國難民於2001年9月以學生簽證抵達,他被要求佩戴電子追蹤腳鐐以監控其位置,並受制於宵禁,這表示他必須在晚上10點至隔天早上6點之間留在家中。

他正在尋求最高法院聲明,指現在成為他過橋簽證條件的宵禁和佩戴電子追蹤腳鐐,是屬於懲罰,他對最高法院的有關要求在本周三提出,當時仍未實施佩戴電子追蹤腳鐐。

律師代表S151在周三提交的法庭文件表示,該法律容許實施「本質上具有懲罰性質的條件」,超出聯邦國會的權限。

律師表示,宵禁是「典型的刑事判決和軟禁條件,而不是由執行(政府)強加的行政簽證規定」。

「宵禁在沒有司法命令下,嚴重限制原告的個人自由和行動自由,這是懲罰措施的特點,而不是監管措施。」

對於電子追蹤腳鐐,S151的律師提出類似的論點。

法庭文件中表示「這種措施通常與對判刑罪犯的監控相關,而不是與簽證持有人相關」,「這代表對原告的自由、隱私和自主權的重大和持續的侵犯,類似於因刑事訴訟結果而施加的限制」。

律師要求最高法院取消這些新法例,認為政府的這些極端措施,應由法官行使。
透過最高法院公佈的文件,可了解了被釋放的 93 人中,部份人所犯下的罪行,包括謀殺、強姦和毒品走私。

S151在文件中被描述為一名中國公民,他於2001年9月首次以學生簽證抵達澳洲,此後幾年持有各種類型的簽證。

2017年,他的工作簽證被取消,因被判處12個月或更長監禁的罪行。

2022年,他從監獄釋放並被送入移民羈留中心。

S151於2022年10月申請永久保護簽證,但於2023年6月被拒絕,理由是官方認為他在澳洲之外犯下嚴重罪行。但他被確定澳洲對他應承擔保護責任,並且不能被驅逐出境至中國。

這些裁決令他失去簽證,但仍然留在澳洲,無限期地被拘留在移民羈留中心中。

在周日,他接到內政部一名官員的電話,通知他將要佩戴電子追蹤腳鐐和有宵禁的限制。
反對黨內政事務發言人帕特森(James Paterson)支持這項法律,為保護社區是必要的法律。

被釋放的人當中,有三名殺人犯和幾名性犯罪者,但其中也有許多人是因犯下較輕罪行,被拘留並等待被驅逐出境。

帕特森在周四向澳洲廣播公司(ABC)表示「除此之外別無選擇」。

「另一種選擇就是讓這些人釋放在社區中,但不執行任何限制。」

「最終,我們制定一項法案,政府自己形容在憲法上合法,我知道他們將在這一挑戰中,在最高法院中堅決捍衛。」

政府發言人回應澳洲廣播公司時表示,由於事件已提交法庭審理,不宜發表評論。
聯邦政府在上周通過一項緊急法案,以限制對社區具有風險的獲釋者,這項新法令將對獲釋人士加強監視,實施宵禁和佩戴電子追蹤腳鐐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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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3 November 2023 2:55pm
By Hiu Ching Lam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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