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要走向共和有甚麼現行法例要更改?

澳洲要走向共和有甚麼現行法例需要變更?

澳洲要走向共和有甚麼現行法例需要變更? Source: (AP Photo/Rob Griff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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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是否應該脫離以英國君主為首的制度,走向以澳洲人出任國家元首職位的共和體制(Republican)的這個設想,由澳洲聯邦成立前到現在都經已一直不斷地被提出。


在1991年,執政的工黨首次將建立共和制定為政策,而時任總理霍克亦曾經表示,澳洲成為共和國是「必然的」。同時,繼任霍克做總理的基廷,更加積極推行共和議題。 他亦設立了共和諮詢委員會(Republic Advisory Committee)來研究如何在2001年1月1日新世紀來臨時建立共和國。但是,基廷所屬的工黨在1996年的大選中落敗,並由保皇派的何華德贏得大選出任總理。而在1999年11月6日的公民投票中,共和政制遭受挫敗,在所有的州和領地都沒有通過。雖然共和運動至今仍然活躍,但現時普遍澳洲人的共識是只要英女皇伊利沙白二世仍在世,推行共和制的議題將會擱置。
 
不過,最近英國安德魯王子事件,亦再次引起大家關注澳洲是否應該脫離英國,走向共和,究竟澳洲要走向共和,我們的法律要進行些甚麼改革才可以順利進行呢? 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又會否造成任何影響呢?鄺美玲和梁焱剛請律師陶建文為大家解釋如果澳洲真的要成為一個共和國,究竟在法律上要作出些甚麼改動?
 
陶建文律師指出,澳洲如果真的要成為一個共和國,政府或立法機關至少要在四方面進行改革。首先,不論是聯邦及州政府的層面,憲法上都有提及澳洲是屬於君主立憲體制,例如在憲法第59條內提及英女王是有權廢除聯邦國會所通過的一些法例,所以如果澳洲要成為一個共和國,聯邦及各州的憲法都需要作出更改。同時,如果共和國要由一個澳洲本土人士出任總統一職,憲法上亦需要制定條文,解釋產生總統的辦法。
 
另一方面,在現時的體制底下,英皇或是透過總督是有所謂的「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這些特權包括的東西十分廣泛,例如是頒授勳章、特赦罪犯、外交關係、簽發護照等等。 這些特權現時是由總督代表女王行駛出來。如果要保留這些皇家特權,則必須要在新政府下制定條文。
 
第三點是組成澳洲憲法的一個重要條文是憲政慣例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例如現時委任總理也是建基於這個「憲政慣例」, 但在聯邦憲法中則完全沒有提及總理和內閣,所以如果澳洲要成為共和國,這些「憲政慣例」必須要制定一些條文,讓將來政府是有法可依能夠施政。
 
最後一點是澳洲現時是有六個州及兩個領地政府,但現時在法律上是有些模糊的地方就是究竟這些州及領地是否可以獨立地與英聯邦保持關係?他們又是否擁有獨立的主權呢? 這些問題都是澳洲在改變成為共和國之前必須要進行改革的地方。
 
要澳洲成為共和國,是否必須要進行公投呢?
陶建文律師指出,不論是在政治和法律上,這都是必須進行的。因為現時在澳洲憲法上規定要修改憲法,必須以公投方式進行。
 
同時,在1986年通過的澳洲條例(Australia Act 1986,英國對澳洲的所有立法權都經已廢止,所以英國對澳洲更改憲法及進行公投的結果都是沒有阻撓權的。
 
陶建文律師又指出,其實現時澳洲許多地方都經已脫離英國的影子,例如新州的一些政府建築物,以前是仍有懸掛英國國徽(English Code of Arms),但新州政府在2004年經已通過了新州徽幟條例,規定除非有特定原因,否則在這些地方應該懸掛新州州徽代替。至於現時有英女皇頭像的硬幣,澳洲是根據貨幣條例所發行。而在這條例當中並沒有一條條文寫明澳洲硬幣是必須印有英女皇肖像的。另外雖然現時在澳洲的護照上是根據「皇家特權」簽發的,如果要成立共和的話,陶建文律師表示,並應該在法例上更改條文來再出改變。至於其他方面的法律問題,請收聽這集【大眾論壇】。

*本節目內嘉賓及聽眾意見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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