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百寶箱】如何化解雙重國籍陰霾

Senate President Senator Stephen Parry attends Senate Estimates

Stephen Parry quit parliament as British authorities confirmed he is a dual citizen. (AAP)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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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議長帕里(Stephen Parry)成為第六位因雙重國籍問題,需要辭去職務的國會議員。但究竟政府是否有決心釐清所有國會議員的資格?余睿章在今集「時事百寶箱」為大家講解。


繼澳洲最高法院上星期裁定,聯邦參眾兩院的五名議員,因持有雙重國籍而被褫奪擔任國會議員的資格,昨日參議院議長帕里(Stephen Parry)表示,已獲英國方面確認,自己持有當地公民身份,即時辭去國會的職務。事實上,最高法院在上星期頒佈裁決的時候,有份引爆一連串雙重國籍「炸彈」的西澳律師卡梅倫(John Cameron)已經明言,相信將會有越來越多國會議員發現自己擁有雙重國籍。怎料,不足五日後,便有第一位參議員「出事」。

早前的「時事百寶箱」亦有提及,觸發雙重國籍風波的是澳洲憲法第44條第1款的條文;當中列明,任何人假如得悉自己與外國勢力有連繫、從屬於,又或需要遵守外國官員的指令,甚或是另一國家的公民或擁有領取該國家福利及公民資格的權利,均不可競逐及擔任國會眾議院或參議院議員。然而,澳洲作為一個移民國家,有28%的人口在外國出生,而亦有更多人的直系親屬可能在外國出生,然後移居澳洲。因此,有人便提出修改澳洲憲法,表示有關的條文已經過時,不適用於澳洲現時的情況。

然而,修改憲法並非一件易事。任何修改憲法的動議,需要經由全民公決投票表決;而舉行全民公決以前,修訂草案亦必須得到國會兩院的通過。此外,一旦全民公投能夠順利舉行的話,有關的議案需要獲得所有州及領地的大比數支持;即表示,即使以全國計算,議案獲得大多數支持,但假若其中一個州份的支持票未有過半,公投依然會被視為失敗。根據選舉委員會的數據,在過去44次有關修改憲法的全民公決中,只有八次能夠獲得通過;而澳洲對上一次成功修改憲法是在1977年。

修改憲法的程序可能未能在短期內開展,但一次過找出所有不符合擔任國會議員資格的議員,又是否能制止雙重國籍風波無止境地發酵?澳洲綠黨便提出了一個可能可以暫時解決問題的方法:全面審查所有國會議員的國籍身份。綠黨領袖迪納塔萊(Richard Di Natale)表示,在國會議員國籍問題的陰霾下,市民開始對澳洲的民主制度失去信心,因此有必要進行一個全面的國會議員國籍審查。他說,全體議員需要提供父母的出生證明,假如他們可能與外國有連繫,便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已經向外國政府澄清公民身份或放棄該國國籍。然而,朝野兩黨均對有關建議持反對的態度。律政部長布蘭迪斯表示,國會議員假如懷疑自己擁有雙重國籍,便會自行提出,毋須大費周章審查。這樣看來,雙重國籍風波或將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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