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後首宗】香港法庭裁定兩名前新聞編輯觸犯串謀煽動罪成

Hong Kong journalists from Stand News found guilty of sedition - 29 Aug 2024

香港區域法院於昨天(8月29日)就經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 」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兩名新聞工作者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的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 觸犯串謀煽動罪名成立, 前總編輯鍾沛權在區域法院宣判後保釋外出。 Source: SIPA USA / David Chan / SOPA Images/David Chan / SOPA Images/Sipa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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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區域法院於昨天(8月29日)就經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 」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兩名新聞工作者及《立場新聞》的母公司觸犯串謀煽動罪名成立。


香港區域法院於昨天(8月29日)就經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 」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兩名新聞工作者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的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 觸犯串謀煽動罪名成立,兩人獲准保釋外出,等候法庭在9月26日的判刑, 而兩人最高可被判兩年監禁。
案件亦成為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後, 首宗新聞工作者被控及裁定煽動罪名成立的案件,亦是香港歷史上之相隔72年來,再有新聞機構被以言入罪。

「無國界記者」組織就譴責有關裁決,形容是立下了危險的先例;同時,香港記者協會則認為,判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使用煽動罪和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對新聞工作者進行檢控。記協表示,案件開始審訊前最後一刻更換原審法官,而審訊歷時近60日,較原訂日數多出近3倍,控方亦在開審後大幅擴大案件審查範圍,包括審查《立場新聞》報道、專訪和評論文章,並就編輯、記者及文字的意圖,逐字逐句盤問被告。記協認為,案件將加劇新聞工作者的擔憂,深化寒蟬效應,對新聞自由構成更嚴重的傷害。

至於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表示,《立場新聞》案的裁決「為香港急劇惡化的基本人權再添另一里程碑」,並表示,記者只是因為履行職責而被控入獄,該組織呼籲香港和中國政府應立刻停止打壓傳媒和言論自由。

另外, 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發言人發表聲明,指有關裁決,反映《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空間縮窄,要求港府恢復外界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並停止起訴記者。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亦在社交平台帖文,指定罪是對新聞自由的直接攻擊,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敦促中國和香港當局恢復和維護《基本法》賦予的權利。

另外,英國印太部長衛倩婷亦指,鍾沛權及林紹桐是因為盡職責而被定罪,敦促香港當局結束對記者的政治化起訴,維護新聞和出版自由。前港督彭定康更形容裁決標誌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日。

不過,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拒絕有關批評,並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特區法院對《立場新聞》依法懲處,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又批評西方政客雙重標準,將新聞自由作為政治工具,為反中亂港組織巧言開脫,肆意抹黑攻擊香港特區法治和公正司法,鼓吹所謂「寒蟬效應」,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敦促有關政客認清事實,停止包庇違法犯罪分子,停止干預特區司法及香港事務。

香港國安處是於2021年12月29日拘捕《立場新聞》相關的七名人士,同日以 「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起訴《立場》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兩人於12月30日被押解至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其後還押接近一年才獲准保釋。

到2022年10月,案件才正式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包括專訪、報道、博客文章,內容涉及對被通緝的流亡人士,也有參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初選中線者的專訪。控方表示﹐《立場新聞》不只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該17篇涉案文章是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案件其中一個重要的爭議點,在於是否需要證明《立場新聞》的煽動意圖。控方認為,只要被告知悉發佈的文章容易煽動他人,就無需證明其煽動意圖。

法官郭偉健頒布書面裁決時指,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大量市民不滿甚至反對特區及中央政府,在相關時代背景下,裁定《立場》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 法官在書面裁決中又提出,維護國安須與保障言論及出版自由等基本權利互相平衡,當中要顧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旨在防止言論對國安造成潛在破壞;而當言論被評定為具煽動意圖,必然已經考慮相關實際情況,視為對國家安全造成潛在破壞,必須制止,加上所指的是意圖嚴重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的合法性或權威等,因此毋須另外考慮言論是否構成實際國家全風險。 法庭裁定,發佈者蓄意煽動或罔顧煽動後果,都可以定罪。

而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在庭上讀出林紹桐的求情信,指新聞工作者從不效忠或擁護任何人,即使有效忠對象,都只能是公眾,形容《立場》同事堅守崗位,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盡可能記錄香港。信中又指,傳媒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而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而迴避就是失職。鍾沛權則向法官遞上書面求情。

余若薇認為,法官量刑時應考慮本案有別於其他煽動案,以往案件的被告持政治立場,屬於宣洩性發表個人意見,而今次被告是新聞工作者,職責是報道不同人的意見,這個亦是社會對新聞工作者的要求。

香港特區政府就案件裁決作出回應,強調裁決彰顯公義,任何人或組織煽動仇恨,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然難逃法網,必定受到應有的懲治。該案件整個審訊歷時57日,原定於去年10月4日作出裁決,之後經三度押後至現時才有裁決。目前另一宗正在審訊的「蘋果日報」的案件﹐除引用國安法條款外﹐亦有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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