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慢】內政部經常延誤審批以信息自由申請揭示資料?

一項調查發現,內政部並未能夠履行在30日內處理有關【信息自由】( freedom of information)的個案申請的法律義務。

監管機構澳洲信息專員辦公室表示,內政部部門在處理【信息自由】的個案申請和最終決定的政策方面,存在“流程不足”的問題。

監管機構澳洲信息專員辦公室表示,內政部部門在處理【信息自由】的個案申請和最終決定的政策方面,存在“流程不足”的問題。 Source: "Dibrary: main floor" by Mosman Library is licensed under CC BY 2.0

而監管機構澳洲信息專員辦公室表示,該部門在處理【信息自由】的個案申請和最終決定的政策方面,存在“流程不足”的問題。

澳洲信息專員在收到多個投訴後,在2019年10月開始對事件進行調查。調查發現,內政部在很大比例的信息自由個案申請中,均未能按時完成任務。同時,亦由於部長級人員的參與、培訓不足以及需要更多高層部門的支持而令問題加劇。

信息系統的自由是澳洲透明度和問責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數據顯示,信息系統的自由度目前正在嚴重惡化,不論是在延誤、投訴和拒絕公開資訊都在增加。

迄今為止,內政部是接收以信息自由為由所申請的個案最多的部門,但他們卻經常未能履行在合法期限內處理請求的法律義務。

據於星期五 (29/1)發表的調查報告中顯示,在過去的四個財政年度裡面,有超過一半以信息自由法為由向內政部提交,索取非個人信息的申請,內政部都未能根據【信息自由法】所要求,要在申請遞交後30日內作出回應的規定。

澳洲信息專員辦公室亦發現,當局亦無提供足夠機制,讓申請人可以對申請及最終的決定,提出更高層次處理申請的流程。同時, 內政部亦使用一些沒有經過培訓的人員來處理某些的申請。

調查亦發現,該部門亦缺乏「在將政策、程序和符合系統的守則要求上,缺乏高層人員的支持」。另外,報告亦指,該部門的傳媒部和部長辦公室插手以信息自由法為由向該部門的申請,亦「限制了該部門在既定的日期完成審批的能力」。

澳洲信息專員辦公室建議該部門立即任命一名「推廣信息大使」,以確保該部門遵守信息自由法的規定。 同時,部門亦應準備一份操作手冊,以指導員工如何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信息自由法】的個案請求,並培訓員工對【信息自由法】的認識以及對該部門的表現進行更廣泛的審核。

而內政部則表示,會接納最後報告的所有四項建議,包括任命一名「推廣信息大使」,令部門內的員工能夠遵守有關《法律》的要求。

同時,內政部一名發言人說:『由於持續改進計劃,該部門在2019-20年度批出非個人信息申請的數量,比2018-19年度的數量是超過達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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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0 January 2021 12:22pm
By Selina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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