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两女子因同性恋行为遭受鞭刑

大赦国际马来西亚分部主管Gwen Lee表示,对两名违反伊斯兰教法存在同性恋关系的马来西亚穆斯林女性实施鞭刑是对司法的严重滥用。

File: A sharia policeman (R) canes a woman (C-kneeling) for breaking Islamic law during a public punishment in Banda Aceh on March 1, 2016.

File: A sharia policeman (R) canes a woman (C-kneeling) for breaking Islamic law during a public punishment in Banda Aceh on March 1, 2016. Source: AFP

周一,两名马来西亚女性因违反严格的伊斯兰教法,发生女同性恋性行为而被处以鞭刑,这激起了人权活动人士对这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惩罚方式的愤怒。

这些身穿白色连衣裙、头戴穆斯林头巾的妇女坐在伊斯兰教教法沙里亚法院里的凳子上,每个人都被鞭刑六下,其中一名妇女泪流满面。

活动人士称,这是马来西亚女性首次因违反禁止同性关系的伊斯兰教法而被处以鞭刑。

他们说,这一案件凸显出马来西亚这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中同性恋者所处环境正在恶化。

马来西亚实行双轨法制。沙里亚法庭可以为穆斯林公民处理宗教和家庭事务,以及通奸等案件。

这两名妇女年龄分别为22岁和32岁。4月份,她们在登嘉楼州一个公共广场的汽车中被发现,随后被伊斯兰教执法人员逮捕。登嘉楼州是马来西亚最保守的地区之一。

这对情侣的身份尚未公开,他们上个月承认违反伊斯兰教法,并被判处鞭刑和罚款3300令吉(合800美元)。

他们在州首府瓜拉登嘉楼的沙里亚高等法院被用藤条施以鞭刑。

据法庭上的一名记者说,一名法官在当地上午10点前宣读了判决,然后官员们在挤满人的法庭前用细藤条进行了惩罚。

年轻的女人抽泣着,而年长的那个没有反应。

“严重违反人权”

这一处罚引发了一连串批评,马来西亚人权组织妇女援助组织(Women's Aid Organisation)表示,该组织“对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感到愤怒和震惊”。

 “两个自愿的成年人之间的性行为不应该被定罪,更不用说被鞭打惩罚了。”

大赦国际表示,这是“对LGBT群体在马来西亚遭受严重歧视的可怕警醒,也是一个迹象,表明新政府与前任政府一样,容忍使用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

法院官员Wan Abdul Malik Wan Sidek为这一处罚进行了辩护,称其不像根据马来西亚民法对许多罪行实施的鞭刑那么严厉。

在伊斯兰教法下,鞭刑是用一根相对较细的藤条在衣着完整的受刑者身上实施,更多的是羞辱而不是痛苦。

在马来西亚历史性的5月选举中,一个改革派联盟上台,这让人们燃起了希望——在马来西亚,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可能会面临更少的歧视。过去,马来西亚当局经常针对这些人。

但是,活动人士表示,在这个多民族国家,同性恋者所处环境似乎已经明显恶化。
马来西亚3200万居民中大约60%是穆斯林。伊斯兰事务部长公开反对同性恋,并下令将LGBT活动人士的照片从一个公共展览中移除,而一名跨性别女性在南部的森美兰州遭到野蛮袭击。

跨性别权利组织“姐妹们的正义”的Thilaga Sulathireh说,鞭刑只会增加针对同性恋者的“暴力行为,而施暴者则会不受惩罚”。

在马来西亚,根据伊斯兰教法,女性穆斯林的同性恋行为是非法的,但对该国为数众多的少数族裔中国人和印度人来说却不违法。鸡奸对所有民族都是一种罪行,这一法律可以追溯到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但该法规很少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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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4 September 2018 3:22pm
Updated 4 September 2018 5:09pm
Source: AFP,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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