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研究明年立《人权法》 被制裁者没收资产禁入境

澳洲国会一个常设委员会完成调查,建议政府订立《马格尼茨基人权法》,制裁严重侵犯人权和污腐的外国人,包括禁止入境和没收资产等。

Liberal MP Kevin Andrews signed the open letter.

Kevin Andrews. Source: AAP

要点:

  • 国会委员会建议政府订立《马格尼茨基人权法》,制裁严重侵犯人权和污腐的外国人。
  • 委员会今日发表的最终报告建议,被制裁者应被禁止入境澳洲,并遭到没收资产。
  • 在委员会调查期间,收到400份意见书表达对香港人权状况的关注。
  • 政府高层消息人士透露,澳洲政府正研究在明年立法。

由跨党派组成的国会参议院外交事务、国防、贸易常设委员会,在完成一年的调查后,今日提交题为《犯罪、污腐和有罪不罚——澳洲应否加入全球马格尼茨基运动?》的报告。

报告建议,政府订立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法》,使它有权力对严重侵犯人权和污腐的外国人,实施签证和财产方面的制裁。

委员会主席Kevin Andrews表示,立法将使澳洲加入一项全球的运动,阻止侵犯人权、污腐官员等享受其行为的得益,「这些建议将令澳洲加强我们对保护各界各地人的承诺。报告的建议将使澳洲实施世界领先版本的《马格尼茨基人权法》。」

报告提出33项建议,包括禁止被制裁者入境澳洲,以及没收他们的资产。

Andrews说:「我们无法控制肇事者是否会在其国内被绳之于法,但有针对性的制裁,使澳洲的沙滩、学校、医疗机构和金融机构远离那些从不法行为中获利的人。」
针对严重侵犯人权和腐败的制裁制度,减少肇事者的机会,并阻止澳洲成为这些人的避风港。
多个居澳港人团体自「反送中」运动以来,一直推动澳洲政府订立《马格尼茨基人权法》。报告表示,调查期间收到超过400封信,表达对香港人权状况的关注。

多名国会议员较早前接受本台广东话组专访时表示,政府应尽快订立《人权法》,制裁侵犯香港人权的中港官员。

其中,国家党众议员克里斯坦森(George Christensen)回应当时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捕一事时说,「违反人权的中共和港府官员,在澳洲制订《马格尼茨基人权法》后,应该受到制裁。」
我们应该由林郑月娥开始。
此外,根据本台广东话组9月时的点算调查,法案在参议院已有足够票数通过;众议院虽尚欠3票,但由于多名众议员未有回覆本台的查询,故并非代表法案不会通过。

《雪梨晨锋报》,政府高层消息人士证实,将会在明年研究立法,但强调要先考虑报告内容。

目前,加拿大、美国和英国均已订立类似《马格尼茨基人权法》的法例,欧盟亦将在数个月内订立它自己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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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7 December 2020 4:40pm
By Yiu Wa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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